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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婚姻调查;夫妻离婚后房产变更另一方不配合咋办
发布时间:2026-01-26   点击:5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变更另一方不配合咋办


夫妻离婚后,若一方不配合房产变更,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约定,另一方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可凭生效法律文书,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无需对方配合。


二、夫妻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病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病,通常不存在法定的直接责任与义务。若离婚时无隐瞒共同财产等行为,财产分割已生效,一般不能因对方有病重新分割。 但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财产可重新处理。此外,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可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过这种帮助并非基于对方有病,而是基于生活困难。


三、夫妻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如何抚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可定期给付,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 父母离婚不影响与子女关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应恢复。


当面临夫妻离婚后房产变更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首先要明确,房产变更有其法定流程,不配合可能延误进程。这种情况下,若另一方拒绝协商,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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