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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侦探事务所:离婚判决后财产分割另诉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5-01-06   点击:55

一、离婚判决后财产分割另诉是否合法


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下,离婚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是允许另行提起诉讼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如对于财产分割事项有任何不满或者后悔之意,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而人民法院亦应对此类案件予以必要的审查和处理。


然而,如果在草拟财产分割协议的过程中并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则需要依据现有法律规则来作出裁决,驳回申诉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判决后财产怎么分配


关于离婚判决后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事宜


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判断离婚财产归属的考量通常依据于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与协商方案进行;而倘若无法达成相关协议,那么属个人所有之财产一般难以进行分割。


至于共同财产部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在审慎评估财产具体状况后,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及维护无过失一方权益的基本原则,依法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离婚判决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财产纷争的解决途径


在离婚判决正式确立之后,如存在关于财产的争议问题,则当事人双方均拥有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的权力。经过彼此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他们完全有可能就所有争议问题达成共同的理解,并据此签署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和解协议。


然而,若涉及的争议无法仅凭私下协商得以妥善处理,那么,当事人便可考虑再次前往法院提起诉讼,寻求以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在此情况下,原告应向对相关争议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书面诉状作为起始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如对财产分割不满,可依法另行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若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将按现有法律规则判决,可能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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