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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轨调查;民法典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5-02-11 点击:32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规定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对于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通常判给出资人子女所有,但需考虑另一方的补偿问题。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出资比例和婚姻情况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数额。对于夫妻间房产的赠与或加名行为,法院会根据婚姻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属,并确定补偿数额。
过错方的处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过错情况,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离婚时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