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女方坚持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那可真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去考虑。
通常来讲,法院在判的时候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最主要的原则。
要是孩子还没到两周岁,一般就会判给母亲,除非母亲有那种不太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得了很严重的病,或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不怎么尽之类的。
要是孩子已经两周岁但还没到八周岁,那法院就会把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还有有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之类的情况都综合起来去判定。
等孩子满了八周岁,那可就得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
另外,要是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又或者孩子跟着他生活的时间比较
长,要是改变了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话,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就会更有优势。
不过,最后到底会怎么判,那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二、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怎么办
当女方坚决要求离婚,而男方却坚决不同意时,该如何处理? 关于如何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有以下三种途径供您参考: 首先,若您遇到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或者其中一方坚决拒绝协商时,您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其次,在任何一方不愿意妥协或是离婚态度比较坚持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起诉书、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涉及共同拥有财产信息的房屋产权证、车辆登记证书等,向居住地的法院申请离婚判决。
法院将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基础、婚后相处状况、离婚的主要原因以及现在的婚姻关系状态做详细的盘查和深入的分析,以此来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并依据法院查实的相关事实情况做出判决。
第三,即使是在首次提出离婚申请并且对方选择不予理睬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裁定暂时不予离婚,其主要的考量因素是希望给夫妻双方尤其是试图挽救婚姻关系的一方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以便他们能够通过自身努力或者通过良好的沟通交流,来修复夫妻关系,使这段婚姻得以持续延续。
然而,如果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在收到法院关于暂不予离婚的通知半年以后仍然坚持离婚,那么他/她可以重新向法院提交新的起诉书,这个时候,法院通常会判定离婚成立。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如下几种情景:重婚行为,或者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不可自拔的赌博和吸毒恶癖,长期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以及其他一切能够成为夫妻关系破裂的直接或间接原因,这些情况都是经由调解也无法处理的,只要确定了以上几点,可以直接判定离婚。
此外,法律还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或者是在女性孕期、生育期或终止孕妇期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性均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但是,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是法院认为确实需要审理男方离婚申请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肯离,能离掉吗
在女方坚决主张离婚,男方却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顺利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女方请求离婚,而男方坚决反对的情况下,这桩婚姻能否被判离,取决于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换句话说,男女一方若执意要求离婚,那么这问题可以被递交至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或者,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经过法院审理后,如果认为双方的情感联系确实已经无法维系,而且经过调解后也无果,那么法庭就有权力依法判定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