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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私家调查;夫妻一方已故,房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5-05-06   点击:9

一、夫妻一方已故,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规则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有如下原则:


一、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


二、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三、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四、物尽其用的原则;


五、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六、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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